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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问题
日期:2011-06-04 作者:

 1、毕业生就业程序
  (1)研究生处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部),由各学院(部)发给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每人一式四份(定向、委培考生除外);
  (2)毕业研究生收集需求信息;
  (3)毕业研究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4)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研究生、用人单位、毕业研究生所在学校、辽宁省毕业办各留一份;
  (5)5月中旬毕业研究生将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两份)上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到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6月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后,在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发放《就业报到证》。
  2、学校负责为毕业研究生办理就业的期限是多长?
  自研究生毕业之日算起,2年之内毕业生可到学校办理派遣、违约改派等手续。
  3、定向(委培)生如何就业?
  定向(委培)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并按辽宁省财政厅、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缴纳相应违约金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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